释法灯

(shì)()(dēng)

〔宋代〕
释法灯(一○七五~一一二七),号传炤,俗姓王(此据塔铭,《嘉泰普灯录》、《五灯会元》作刘氏),华阳(今四川成都)人。二十三岁剃落于承天院,受其足戒。尝师事圆明、宝梵。后下荆江、历淮山,北抵汉沔,遍谒诸老。徽宗政和七年(一一一七)西归,诏住襄阳鹿门政和禅寺。为青原下十二世,为芙蓉道楷禅师法嗣。钦宗靖康二年卒,年五十三。事见《石门文字禅》卷二九《鹿门灯禅师塔铭》。《嘉泰普灯录》卷五、《五灯会元》卷一四有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