范承勋

(fàn)(chéng)(xūn)

〔清代〕
范承勋(1641-1714年),字苏公,号眉山,自称九松主人,辽宁抚顺人,隶属汉军镶黄旗。大学士范文程第三子,福建总督范承谟之弟。康熙二十三年,举廉吏,擢内阁学士。二十五年,擢云贵总督,历官至云贵总督。三藩之乱时,督运粮饷于湖广、云南,有功劳。三十三年,迁都察院左都御史。三十八年,任兵部尚书,加太子太保。五十三年,卒。